首页 出版管理条例(2024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六) 出版管理条例(2024年) (六)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六) 出版单位擅自中止出版活动超过180日的;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