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对全国的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有关的出版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职权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