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出版物批发市场需具备下列条件:

有充足的供批发单位集中经营的固定场所;

有健全的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具备基本的办公、仓储、通讯设施,能为经营单位提供办公室、库房、电话、代办托运、打字复印、安全保卫、卫生等服务项目;

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及经营单位能够全部实行计算机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