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养殖、捕捞器具等应当定期消毒。运载水生动物的容器、用水、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并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