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章 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 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海关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果园位置及种植水果种类发生变化; 包装厂改建、扩建、迁址; 其他重大变更情况。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