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2.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2. 2.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应于料件实际进口之日起至次月(采用实耗法计算的,在料件实际耗用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进口货物报关单、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及代理进口协议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见附件11,略,详情请登录税务总局网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见附件12,略,详情请登录税务总局网站)。 (2)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