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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3. 3.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4. 九、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
  5. (三)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三)

3.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九、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

(三) 本条第(二)项第三款出口货物若已办理退(免)税的,在申报免税前,外贸企业及没有生产能力的其他单位须补缴已退税款;生产企业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调整申报数据或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目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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