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工业产品的生产企业按照一类企业、二类企业、三类企业三种类别进行分类并实施检验监督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