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分类管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风险评定信息;

企业分类评定信息;

企业的信用记录;

检验检疫行政许可文件;

日常监管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