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检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检验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分类管理档案。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风险评定信息; 企业分类评定信息; 企业的信用记录; 检验检疫行政许可文件; 日常监管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