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章 出口配额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第十九条 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出口配额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第十九条 外经贸部和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进行配额分配时,应当充分考虑申请企业或地区最近三年内该项商品的出口业绩、配额使用率、经营能力、生产规模、资源状况等。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