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投标资格 第十三条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投标资格 第十三条 投标企业的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数为基准。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