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转单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章 电子转单中心 第二十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转单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电子转单中心 第二十条 电子转单中心应对电子转单信息实行监控与管理,分析整理信息处理情况,并定期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