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报检是指报检人使用电子报检软件通过检验检疫电子业务服务平台将报检数据以电子方式传输给检验检疫机构,经CIQ2000业务管理系统和检务人员处理后,将受理报检信息反馈报检人,实现远程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行为。 报检人包括自理报检人和代理报检人。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