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 第一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工作,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1号)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报检企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报检企业,包括自理报检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报检人员,是指负责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所在企业报检业务的人员。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