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报检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对所提交的材料以及所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