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交通工具电讯卫生检疫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主要术语定义:

本办法所指传染病包括《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国际卫生条例(2005)》附件2中的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病以及国务院规定按照检疫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

受染是指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或尸体(骸骨)受到感染或污染或携带感染源或污染源以至于构成公共卫生风险。

受染嫌疑是指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船用物品或尸体(骸骨)已经暴露或可能暴露于公共卫生风险,并且有可能引起疾病传播。

受染地区是指世界卫生组织依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建议采取卫生措施的某个特定地理区域,或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传染病疫情公告、警示通报所列国家或某个特定地理区域。

无疫通行是指允许船舶进入港口、离岸或登岸、卸载货物或储备用品;允许航空器着陆后登机或下机、卸载货物或储备用品;允许陆地运输车辆到达后上车或下车、卸载货物或储备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