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从事炼铁、炼钢、轧钢、铁合金生产作业活动和钢铁企业内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