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负有冶金有色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并将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