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决定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 2. 决定废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 2. 2.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2016年10月22日经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5号修订) (1) 删除附一第二条中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删除附一第三条中的“3.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将附一第四条中的“5.已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复印件、试运行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复印件;新建成且未验收… (4) 删除附二第二条评审项目“21危险废物运输”的评审指标来源“环函〔2005〕26号”。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