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有权向农业部门举报,农业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经查证属实,并对生产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或者挽回损失较大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