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 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