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2017年) 第十二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2017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评审结果为“不合格”: 单项评审结果出现“不符合”; 关键项目的评审结果出现“轻微缺陷”; 单项评审结果为“轻微缺陷”的数量超过评审试验范围项目总数的10%; 现场检查中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的。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