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四条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四条 境内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农业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境外企业向农业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