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章 农药生产企业核准 第六条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2003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农药生产企业核准 第六条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向国家经贸委申报核准。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