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章 标注内容 第十四条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标注内容 第十四条 产品性能主要包括产品的基本性质、主要功能、作用特点等,对农药产品性能的描述不得与农药登记核准的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不符。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