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田水利条例(2016年) 第六章 保障与扶持 第三十九条 农田水利条例(2016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保障与扶持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田水利新技术推广目录和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人员和农民的培训。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