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六条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六条 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