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年) 第三章 村提留、乡统筹费、劳务的提取和管理 第十二条 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主要按农民从事的产业和经济收入承担。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年) 承包耕地的农民按其承包的耕地面积或者劳动力向其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缴纳村提留和乡统筹费。 第三章 村提留、乡统筹费、劳务的提取和管理 第十二条 村提留和乡统筹费主要按农民从事的产业和经济收入承担。 承包耕地的农民按其承包的耕地面积或者劳动力向其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缴纳村提留和乡统筹费。 第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