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 第九条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借贷双方可釆取委托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贷款人自评估或者双方协商等方式,公平、公正、客观地确定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价值。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