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2025年)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202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生产经营信息; 资产状况信息;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联系方式信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