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202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2021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