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六章 业务、财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业务、财务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本社以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符合审慎要求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