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六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十六条 本社每个农民社员入股金额起点为×元,每个农村小企业社员入股金额起点为×元,入股金额为元的整数倍。单个农民社员或单个农村小企业社员入股金额不得超过本社股金总额的10%。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