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一章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2007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农村资金互助社(以下简称本社)社员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注册名称: 第三条 本社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县(市)××乡(镇)或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四条 本社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社员共同利益。 第五条 本社依据《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设立,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社员股金、积累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第六条 本社的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预。 第七条 本社社员以其社员股金和在本社的社员积累为限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社的组织与行为、本社与社员、社员与社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 本社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