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条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财政部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有关要求,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自觉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