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201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考核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试点工作是否受到重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工作保障是否得力,宣传培训是否到位等;

试点方案实施情况;

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制度等;

试点工作成效,主要包括农民满意程度、试点经验可推广价值等;

试点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包括是否加重农民负担、截留挪用资金,是否出现群众上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