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九条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鼓励试点地区通过政府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等多种方式,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主体融资增信。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