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一章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 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二条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第三条 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总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