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七条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201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七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