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2016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交易双方应参照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双方的基本信息;

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流转土地的用途;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