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09年) 第五章 裁决和送达 第五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09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裁决和送达 第五十三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裁决书中有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及时补正。补正构成裁决书的一部分。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