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流转方式;
流转土地的用途;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流转土地的四至、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流转方式;
流转土地的用途;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