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