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2009年)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2009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本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为____【注:三至五】年。 仲裁委员会换届,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换届的,应当在任期届满后两个月内完成。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