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2009年)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2009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聘任、解聘仲裁员; 培训、管理仲裁员; 受理仲裁申请; 指导、监督仲裁活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