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第三章 股权设置 第二十条 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股权设置 第二十条 农村商业银行应向认缴股份的股东签发记名股权证,作为股东入股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