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六条 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农村合作银行可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业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 第五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