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第三章 股权设置 第二十二条 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股权设置 第二十二条 农村合作银行印发记名股权证,作为入股股东的所有权凭证。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