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