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养护资金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养护资金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